,或深或浅的印子几乎遍布全身。
昨夜的疯狂终于重回脑海,我羞恼地重新盖上。
恰巧房间门打开,沈之砚把手里东西放下,凑过来摸了摸我的额头。
“脸怎么这么红?”
明明始作俑者就是他,偏偏他还一脸无辜。
气的人还想给他一巴掌。
可胳膊连抬起来都一阵酸痛。
我咬咬牙:“没事,刚醒来热的,你刚刚干什么去了?”
他顿了顿,从衣服兜里掏出手机:“昨天我俩手机落楼下了,我刚去拿了,你给你朋友报个平安吧,别让她担心。”
等我刚接过手机,他却还驻足在原地。
我不解:“还有什么事儿吗?”
他嗫嚅片刻,从身后拿出来个袋子。
耳根泛上红意:“你昨天的衣服没办法穿了,我给你买了新的,你看看尺码对不对,不对我再去买。”
我不在意地接过,往里一望,映入眼帘的却是贴身的衣服。
我老脸一红,却只能忍着拿出来看了看。
故作无事:“嗯,都对的。”
话落才觉得不对劲:“你怎么知道我尺码的?”
他撇开头,有些不好意思:“昨天摸了一晚上……行了,知道了。”
不敢让他说出后面的话,我连忙打断。
“你先出去吧,我换衣服。”
他点点头,体贴地关上门。
等他走了我匆忙换上衣服,才终于打开了消失一晚上的手机。
映入眼帘的就是林白的消息框。
显眼的99+。
我翻到最上边,映入眼帘的就是:坏了,那小哥说他带来的酒里有催情成分,你注意别喝他带过来的啊!
喝了也没事,小哥说那药效去趟厕所就好了。
时间就在我昨天打开手机那一下。
只不过后来手机被沈之砚抢走,我也没能看到这消息。
我一愣神,后知后觉反应过来。
所以如果昨天我开了手机,是不是就不用被他擒着折磨一夜了!
越想越气,管不得身上的疼痛我就往外走。
谁料一开门,映入眼帘的就是正在摆弄盘子的沈之砚。
见到我轻笑:“我去餐厅随便拿了点早饭回来,快来吃。”
可说是随便,放眼望去却全都是我喜欢吃的。
心里一软。
好吧,其实没看到消息也挺好的。
至少能追到哭追这么长时间的人。
不知道该不该说一声心有灵犀,我刚一落座,他就开口:“昨天的事情,我会负责的。”